2016.05.12 消費糾紛調解會

2016.05.12

今天到台南市政府14樓的消費者保護室,協調我的 MacBook Pro 維修爭議

需要進行協調的事由,流水帳記錄在部落格 Mac Retina Screen Flicker (螢幕閃爍)

今天在場的人有

消費者(林大哥/我跟老公)、燦坤代表、Apple代表,還有一位消費者保護官跟一位協調委員(律師)

開始前聽見消保官說:「竟然有蘋果,第一次碰到」

 

剛開始,由林大哥幫我們闡述我們的問題,再來由燦坤發言

燦坤代表人說公司立場就寫在紙上

堅持消費者在送修前電腦螢幕右下角就有裂痕 (拿了一張我們之前提供的照片,還放大到A4大小)

他們的態度表明,這是消費者送修前就破裂了,所以不會做任何賠償。

 

燦坤逮表也有把我的電腦拿來,消保官他們也用看了我的電腦,看到很明顯地破裂

但是維修單上並沒有註明任何裂痕!!!

undefined

 

協調過程,一直無法釐清到底是在什麼時間點螢幕破裂以及是誰造成的

燦坤死咬照片,只說有可能照片那個點就是造成螢幕閃爍的問題

消保官/調解委員也覺得燦坤代表只是說【疑似】【可能】,但是卻不是很肯定。

 

消保官後來也問燦坤,假如是門市人員在收件時沒有檢查到裂痕,後續會怎樣處理?

燦坤代表只說 當然會對門市人員進行懲處,但損壞的部分還是要由消費者負責。

反正燦坤代表就是很堅持公司立場,根本無法達到協調

協調官也說 燦坤這樣不行啦!

後來就僵在那裡,後來消保官就說 「不然就由我決定,維修費就除以3」

維修費 $16600,Apple、燦坤、消費者(我們)就各付1/3。

Apple跟燦坤的兩人就說 他們沒有決定的權力,必須要回報公司

我們也知道他們倆只是被公司推派來的,沒有什麼權力可言。

所以最終敲定 7天內 (5/19前) 要給我們回覆,是否接受維修費平均分擔。

 

如果這一次協調無法達成協議,就要走民事訴訟了…

 

== 5/13 補充細節 ==

昨天消保官也有問燦坤/蘋果「這個裂痕是造成螢幕閃爍的原因嗎?」

燦坤代表回答說 「就是在右下角破裂而造成螢幕下方直線條問題!」

然後我方-林大哥問蘋果,是否有拆開面板檢查?

蘋果原本回答沒有,後來又講不確定需要確認。

消保官也有針對維修單上沒有註明裂痕做討論,但是對方還是堅持就是消費者造成。

 

2016.05.13  

三方電話聯繫紀錄以及最終結果

2 Replies to “2016.05.12 消費糾紛調解會”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